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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民政局关于新增标准地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7  查看次数:
石地名发〔2023〕12号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号)第十四条规定,现将近期审批备案的标准地名予以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涉及使用以上地名的,均应按规定使用标准地名。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