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政局
 
石家庄市民政局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0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4-08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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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鑫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护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儿童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逐步健全,广大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在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关爱下健康成长。
截止2019年8月底,全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686人,困境儿童11494人。201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我市按照国务院、民政部等有关部门要求部署,始终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社会参与等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踏实开展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为困境儿童营造安全无虞、生活无忧、充满关爱、健康发展的成长环境,是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针对困境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我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出台关爱保护政策,扩大服务保障范围
(一)出台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2017年底,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通知》,针对困境儿童的生活、医疗、康复、教育、监护责任、福利服务等方面,分类制定了保障标准,提高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将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监护人监护缺失儿童和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纳入了儿童福利保障范围,按照分散供养的孤儿生活费保障标准全额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儿童,在继续享受城乡低保救助待遇基础上,按照享受低保标准的20%增发生活补贴。我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出台,切实有效保障了困境儿童的生存、发展、安全权益。
(二)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
根据民政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结合我市实际,从明年1月1日起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年龄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孤儿保障制度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综合发力,预计全市将有574名机构孤儿、897名社会散居孤儿、132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70名成年在校孤儿纳入保障范围。
(三)实施了“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
8月份,发布了《“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暂行办法》,将“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更名为“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办法》覆盖对象由机构孤儿向散居孤儿扩大了;资助的费用包括在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产生的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具器具配置费用、体检费用等医保报销以外的费用;我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6家省级、8家市级、29家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为医保定点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一步丰富了孤儿的就医选择;“明天计划”的审批权限由省民政厅下放到县民政局;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由原来的先审批后看病,调整为先看病后审批。
(四)发布了“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为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践行福彩救孤济困宗旨,自2019年起利用彩票公益金,实施“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每学年为孤儿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研究生资助1万元助学金。同时,市级“福彩助学”活动、统战部“泛海行动”也同样为困境儿童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提供资助金。
二、加强体系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一)调整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布局
依据民政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民发〔2019〕34号),各地要因地制宜,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我市现有儿童福利机构10家,集中养育孤儿574人,其中市社会福利院养育孤儿319人。目前,我市正在逐步推动将孤儿数量少、机构设施差、专业力量弱、未经编制部门批准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向市级儿童福利机构移交,同时全力推进新建石家庄市儿童福利院项目。将孤儿转出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要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探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社会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临时照料、康复指导、特殊教育、精神慰藉、定期探访、宣传培训等工作。拓展儿童福利院集养、治、康、教于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开设特教学校,力争将儿童福利院纳入定点康复机构,探索向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开放。
(二)推进建立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对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职责,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关爱服务能力。2013年石家庄市被民政部纳入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首批20个试点地区。自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开展以来,通过常态化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留守儿童)摸排走访工作,并借助未成年人保护平台,为家庭监护权缺失的困境未成年人(留守儿童)提供集中、动态保护服务;依托社区,设立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点,延伸了未保中心的服务触角,织密了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网络;与市妇联等部门积极协同,扎实做好遭受家庭暴力伤害妇女、儿童的庇护工作。2018年救助(保护)各类未成年人17086人次,2019年至今救助(保护)各类未成年人15606人次,较好的完成了未成年人的各项保护工作。县级民政部门整合现有资源,于明年底前全部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县级民政部门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抚养照料儿童能力不足的,可就近委托儿童福利机构代为养育并签订委托协议。
(三)建立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制度
2017年下半年,在全市建立儿童福利督导员制度。结合加强民政基层能力建设工作,各县(市)、区已按要求建立了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制度。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了儿童督导员,在村(居)委会(社区)设立了儿童主任,采取定期走访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保护工作巡查及政策宣传。将困境儿童纳入重点走访、排查对象,及时掌握儿童的家庭、监护和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告知或协助其申请相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为进一步提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服务困境儿童工作能力,从今年开始由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负责每年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进行一次培训,市县两级培训将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成立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
市司法局于2002年成立了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承担了部分无生活来源或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部分困境儿童的保护救助、教育的任务,是当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办好的33件实事之一。2006年,经市领导同意,中心转型为专门保护教育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机构。现有学生56人。中心一是把“立德树人”放在工作首位,开展好思想道德教育。二是进一步推动素质教育,加强初等职业技能培训,为青少年将来就业创造条件。三是进一步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丰富心理健康教育手段,总结教育经验。四是建立健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数据库,了解此类儿童群体在生活、学习、心理、发展等各方面需求,并给予帮助。
三、综合协调部门联动,完善服务保障体系
(一)建立了石家庄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市政府办公室于今年建立了石家庄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相关政策,强化部门分工协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加强政策衔接与工作对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救助保护机制、信息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督促、检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关工作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联席会议由2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由主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明确了各单位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方面的职责。我市所辖23个县(市、区)7月底前均已全部相应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二)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动态管理综合运用机制
根据民政部等相关部署和要求,我市于2017年10月启用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采集和录入。村居儿童主任每季度走访一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动态、准确录入信息。综合运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及时将有关儿童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疾患等反馈处置,提高信息系统的综合运用效益。截至目前,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已实现动态管理。
(三)加大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为加强困境儿童保护,为困境儿童营造安全无忧、健康发展的成长环境,配合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多项困境儿童保障政策措施,优化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健全完善困境儿童保障政策措施,提高了孤儿、艾滋感染儿童、监护人监护缺失儿童的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支持有关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工机构、慈善公益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为困境儿童提供专业服务,为做好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四)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困境儿童权益的犯罪案件
市检察院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法制宣传和自护教育,依法严厉打击侵害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犯罪案件。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特殊检察制度,不断完善、创新工作机制;对未成年被害人建立“一站式”保护机制,一次性完成对被害人的取证工作,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并给予被害人法律援助、心理干预、经济救助等综合救助,避免给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高度重视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序开展。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明确救助原则、范围、程序及救助数额等,并且在检察官控申、公诉、侦监和具体办案过程中,主动了解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基本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提出救助意见,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有效的保障,社会矛盾得到了及时修复,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得到有效彰显。积极推进未成年人警务、检察、审判、矫治工作有效衔接,构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积极推进《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的开展,落实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联合社会力量提供司法救助服务,依靠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开展未成年人帮教救助、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
(五)组织开展就业宣传和职业技能培训
市人社局加强农村适龄青年就读技工院校宣传,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凡年满15周岁以上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均可选择技工院校就读,农村户口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减免,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毕业后由所在技工院校推荐就业。已办理河北省就业创业登记,年龄在16周岁至58周岁(女48周岁)的未就业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均可到当地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免费学习就业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通过培训实现就业。
(六)全面开展法治安全教育
市公安局组织基层社区民警,深入各个社区、村镇,结合困境少年儿童的身心特点及生活、学习规律,充分整合安全教育资源和法制教育资源,借助案例警示、现身说法、观摩实践等多种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途径和手段,面向困境少年儿童及其监护人开展法治思想宣传和法制安全教育,引导、教育困境少年儿童及其监护人树立法制观念,规范自身言行,提升法制修养和安全意识,规避非法伤害,实现安全自护。
(七)创建未成年人心理维护三级体系
市教育局在1995年开始探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目前已创建了未成年人心理维护三级体系,建有“一网一刊二话十室”功能齐全的一级维护中心和26个二级、245个三级维护站点,形成了功能齐全、上下一体,覆盖全市城乡的三级心理服务网络,面向全市未成年人提供公益心理咨询,帮助了一些通过热点电话、主动预约、教师推荐等途径到维护中心求助的困境少年儿童。此外,还每年为贫困地区,尤其是留守儿童较多的偏远山区学校免费发放数万册心理健康读物,并选派骨干心理教师入校进行心理讲座和辅导,普及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和理念。
(八)培育、引入社工团体助力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去年我市民政局投入200多万元引入社工组织参与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平山县、灵寿县、赞皇县等农村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地区,提供了学习辅导、家庭教育、隔代教育辅导、心理咨询与支持等多项服务,开展了国学课堂、城乡互助爱心捐书活动、“心心相印朋辈支持”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有益活动。今年市民政局再次投入20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工组织,对5个困难县的1200余名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包括安全、教育、成长、预防侵害、人际交往等多方面关爱保护活动。
(九)共同推进儿童之家等儿童活动保护阵地作用发挥
市妇联以儿童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强对《石家庄市儿童发展规划》的专项研究,对困境儿童的关爱和救助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市民政局与市妇儿工委合作,2017年新建了50个省级示范型儿童之家。儿童之家为城乡社区关爱和服务儿童与家长搭建活动平台,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主题活动,更好地满足儿童和家长的实际需求。同时,引导社会组织进驻儿童之家,向儿童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和社会心理支持等一体化的服务,增强儿童之家吸引力和生命力,切实改善了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环境,促进了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四、打造立体宣传攻势,筑牢关爱保护意识
(一)加强保障政策宣传力度
市政府相关部门在《关于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市级“福彩助学”活动、统战部“泛海行动”等保障政策出台后均会组织召开相应的新闻发布会,对符合保障范围的困境儿童及监护人开展政策宣传,确保政策保障对象的政策知晓度。
(二)多种形式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宣传
市公安局常年在每学期开学后和放假前两个时间段,组织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进校园开展安全知识宣讲和法制教育活动。市妇联加强与新媒体携手合作力度,通过多种信息手段,加大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理念的宣传,利用“六一儿童节”、“9.12预防出生缺陷日”等时点,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困境儿童关爱力度市未保中心与团市委合作,建立青少年维权热线12355与救助保护热线966008的互通互转服务,提高了救助热线的社会知晓度与社会覆盖面,能够使需要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的得及时的救助(保护);市总工会利用《石家庄工人》、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志愿服务精神,引导爱心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社会责任感,
(三)多样化组织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活动
今年上半年“春晖”法治巡讲团利用两个月的时间,深入赞皇、灵寿、平山、井陉等贫困山区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巡讲活动;开展以“走进贫困山区,关爱留守儿童”为主题的法制宣传巡讲活动;针对高检院“一号建议”关注的校园安全管理不严格、教职员工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先后深入8所贫困山区寄宿制学校进行宣讲。“春晖”宣讲团累计开展集中宣讲40场,参加师生3.1万余人,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市总工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关心关爱困境儿童、助力儿童成长”志愿服务和公益关爱行动,关注困难职工家长心理健康。通过开展心理帮扶进企业活动,帮助职工家长梳理战胜困难的信心,乐观积极面对生活的压力,正确引导孩子树立阳光心态,营造有利于困境儿童成长的和谐家庭气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爱聚六一,温暖童年”为主题的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走访慰问活动,将工会组织的关爱送到困难职工子女和困境儿童身边。少保中心重视法治教育,放映励志电影,组织专题法治教育活动,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做贡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困境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强化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社会氛围,不断完善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机制,不断增强困境儿童保障部门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宣传引导,坚持分类施策、精准保护,及时响应并解决困境儿童面临的无人监护、监护人监护能力不足、失学辍学、无户籍、生活困难等突出问题和困难,确保困境儿童得到有效的监护、救助和保障。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