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民政局、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科协、老龄办,各直管金融监管支局,高新区、经开区社会发展局: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更好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支持老年人实现自我价值,落实河北省民政厅等19部门印发的《〈民政部等19部门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举措》的通知(冀民〔2025〕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若干措施,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民政局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      中共石家庄市委老干部局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司法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办公室
                石家庄市体育局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协会
石家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18日
石家庄市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若干措施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着力营造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不断优化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法规、保障措施和社会环境,让广大老年人既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又要老有所为。用3-4年时间,初步建立起政策完善、机制健全、平台丰富、供给高效、保障有力的老年人社会参与支持体系。到2035年,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岗位更加丰富,老年人社会参与领域不断拓展、参与比例显著提高、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二、提升老年人政治参与水平
(一)强化老年人政治引领。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等载体,面向老年人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活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深化“老党员驿站”创建。依托石家庄市终身学习在线平台,推进“智慧助老”优质数字课程资源开发,充分利用各级社区教育学校、老年大学课堂和各类老年在线教育平台,加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应对人口老龄化成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宣传解读。
发挥老干部、老党员在加强老年人政治引领中的作用。深化“银发献冀”品牌建设,鼓励引导老干部、老党员在理论宣讲、社会治理、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建言献策、帮智出力、作出贡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老龄办、市委老干部局)
(二)保障老年人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利。通过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等渠道,及时发布民事赡养、养老政策、医保政策、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等涉老政策信息,提升老年人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将涉老政策宣传纳入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重点内容。拓展“966885”市养老服务热线作用,妥善受理养老机构服务、涉老权益侵害等问题。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作用,设置为老服务专区,提升为老服务质量。
推动建立老年人参与决策机制,支持基层老年协会、老年团体等参与公共事务讨论。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宣传推广,广泛征求老年人意见建议。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国家强制性标准,强化地方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加强涉老政务公开,提升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服务效能,及时回应老年人“急难愁盼”现实问题。对线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适老化改造,在各类政府网站增设无障碍浏览功能。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县级融媒体以及社区线下阵地,推进涉老政府信息公开,畅通老年人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
三、推进老年志愿服务常态长效开展
(三)加强志愿服务动员。发挥市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不断丰富老年志愿服务内容。将老年志愿服务融入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日常,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托基层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辐射带动老年人积极参与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完善银发人才库建设,持续实施银发人才“七项行动”。组建市级“银龄行动”老年志愿服务队伍,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各县(市、区)按需设立本级“银龄行动”志愿服务队,建立“银龄行动”品牌矩阵。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动员号召本行业领域老干部、老党员等银发人才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利用专长服务社会。
加强老年志愿服务宣传,引导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媒体加大老年志愿服务宣传报道。引导老年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指导各县(市、区)围绕春耕夏收、农业科普等开展多种类型的农业领域老年志愿服务活动。指导各县(市、区)组织退休教师、文化工作者及老年文艺骨干组建文化领域老年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加强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实现县级老年体育协会全覆盖,优先推荐具有一定威望、政治坚定、热爱老年人体育工作的知名人士担任协会领导职务。加大对老年人体育协会的支持,鼓励老年体育协会在推动老年人体育发展中更好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市老龄办、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科协、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丰富志愿服务内容。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适时开展银龄讲学计划,招募退休校长、教师到我市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支教。推进青少年科普工作,持续开展小麦育种试验指导工作,加强老专家工作站建设,搭建老年科技工作者志愿服务有效载体。鼓励引导退休医务工作者积极参加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义诊巡诊等志愿服务。加强村(社区)基层健身指导站建设,指导、带动老年人科学健身,以基层健身指导站为依托,组织举办老年体育赛事活动,探索“共建共治共享型”基层老年体育治理模式。广泛开展“银龄悦读”、老年书画展、非遗展示系列文化活动等。(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五)创新志愿服务模式。持续组织开展“情系革命老区 银龄助力乡村”等老年志愿服务项目,推广“爱心来敲门”等志愿服务创新品牌,探索开展线上老年志愿服务新场景,支持打造具有石家庄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志愿服务项目。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月”系列活动,创新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银龄”宣讲团等主题活动。引导老年人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爱心爸妈”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和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指导各县(市、区)积极探索“老帮老”志愿服务模式,形成长效常态化志愿服务格局。(责任单位: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各相关单位)
(六)完善志愿服务保障。开展老龄志愿服务骨干培训,提升健康护理、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等专业技能。通过“石志兴石”志愿服务平台为老龄志愿者统一提供保险,引导保险公司开发和销售适合老年人志愿服务活动需要的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兑换、评优表彰制度,将服务时长与公共服务优待、荣誉表彰挂钩。建立老年志愿服务阵地,推进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老年人体育协会、村(社区)等积极整合资源,加大志愿服务场所供给。发布离退休干部先进事迹,鼓励各地对在社会参与中表现突出的老年人和组织给予公开表扬,积极推荐参加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评选等。引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机构广泛宣传老年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河北金融监管局协调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
四、提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质量
(七)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持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老年人“家门口”的学习需求,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加强市老年大学、市开放大学建设,加强优质学习资源供给、共享。深化“银龄联教—石家庄城乡老年教育协同发展实践”品牌项目示范作用。探索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老年教育场所,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引导鼓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机构积极制作播出老年健康教育类节目,开设老年人健康视听专题,普及老年健康知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委老干部局)
(八)丰富老年人文化服务供给。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举办新春鼓乐文化活动、“遇见艺术”、“四季村晚”等特色文化活动,将传统、民俗等艺术送到老人身边。发挥市、县文化场馆和乡镇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阵地作用,广泛开展票友大赛、非遗精粹展演、健康养生、“彩色周末”等特色文化活动,不断丰富面向老年人的文化服务内容。推动全市公共文化设施、A级旅游景区完善助老无障碍设施。推动重点区域旅居康养项目建设,丰富拓展休闲康养业态产品,持续打造“山水石家庄 康养好地方”品牌。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有线电视收视服务,持续推进电视操作复杂治理工作,不断提升老年人收视体验。提升旅游服务适老化水平,探索开发康养游、红色游、怀旧游、错峰游等银发旅游产品。持续开展“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活动。引导保险机构积极争取总部政策和资金支持,助力旅居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河北金融监管局协调处)
(九)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工作。积极发挥老年人体育社会组织作用,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常态化组织健步走、太极拳(械)、广场舞、交谊舞、线上健身等适老比赛活动,打造精品老年赛事,彰显城市气质,引导更多老年人“老有所健、老有所乐”。聘请行业专家,加强对各县(市、区)老年健身项目培训。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实施体育惠民实事,指导县区结合实际配置适宜老年人使用的场地设施,搭建更多适老体育活动平台,打造老年人“一刻钟健身圈”。深度挖掘“体育+文旅”“体育+卫生”“体育+乡村振兴”等模式。打造老年体育赛事消费场景,加快适老化健身设施器材配置。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培训基层社会体育指导员,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体育指导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五、强化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
(十)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聚焦银发经济、数字经济等就业新增长点,积极拓宽岗位募集渠道,推广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持续推进标准化零工市场建设,依托乡镇街道、村庄社区、驻石高校等发展零工服务站点,构建“市级零工市场+县乡零工驿站+社区村服务站点”三级服务网络,方便老年人实现家门口就业。加强培育发展面向银发经济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紧贴用人需求,常态化提供针对性、全链条人力资源服务。支持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返聘退休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离退休教师、医生、科技工作者等专业技术人才以项目聘用、候鸟式服务等形式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引导督促用人单位保障其招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人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正当权益,将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权益纳入日常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发挥多元调解优势,开辟老年人劳动争议快速调解渠道。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探索开辟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实行预约式、上门式、一站式服务,组建专门法律服务团队,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好案件全流程监督评价,确保办案质量。
扎实开展科技支农活动,充分发挥市老科协等社会力量,组织老专家、老农业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农技培训等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
(十一)优化社会参与支持环境。推进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无障碍设施建设全过程监管,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无障碍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标准开展建设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持续推进公交敬老示范线路建设,推动车辆选用、站牌印刷适老化,提升交通运输无障碍适老化水平。逐步提升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发展家庭护理型床位。持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开设各类数字技能课程,提高老年人数字素养。依托社区、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等开展家庭发展能力建设主题培训和宣传教育,支持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机构及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帮助老年人提升婴幼儿护理、膳食营养、健康管理等技能。
做好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推荐工作。深入开展市、县级“敬老月”活动和关爱帮扶活动。鼓励保险公司开发老年人专属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按年龄段、职业背景和退休金保障等不同情况,设置差异化保险金额、保障范围和保费,积极引导保险公司向企事业单位开发和销售适合退休干部职工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保险保障需求。传承创新孝亲敬老文化,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市老龄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老干部局、河北金融监管局协调处、市教育局)
(十二)发挥社会组织支持作用。大力培育发展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指导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协会,推动基层老年协会建章立制,增强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意识。推动建立城乡社区党组织与老年协会定期联系制度,鼓励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村(社区)党员担任村级老年协会负责人。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互联网,广泛宣传老年协会及各类老年社会组织的先进人物、特色活动、积极作用、工作成果等,营造关心、理解、支持老年协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各类老年协会吸纳引导银发人才参与重大课题研究、政策评估、项目论证等工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密切市、县老龄委成员单位与本领域涉老社会组织的联系,为银发人才提供更多社会参与机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六、加强组织实施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老年人社会参与工作格局。民政部门(老龄办)履行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促指导职能,推动老年人社会参与工作纳入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要点,列入专项规划重点内容。发展改革部门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市、县两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按规定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文化广电部门引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机构积极构筑媒体传播矩阵,挖掘宣传老有所为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助力老年人社会参与工作开展。将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老龄办、市委组织部,各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