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发展局,机关有关科室,执法大队:
根据市双随机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双随机办〔2023〕3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家庄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1日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双随机办〔2023〕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为依托,动态调整民政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即“一单两库一指引”。严格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持续推进内部抽查和部门间联合抽查。提高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提升监管效能。加强监督督导,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有力促进我市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及时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确保本级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认真学习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操作规范,熟练掌握双随机抽查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时利用标签字库完成对本级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等工作,以满足属地监管的需求,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
(二)持续推进联合监管。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配合完善市场监管部门总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合抽查机制。结合监管实际,在社会组织、养老机构和殡葬等监管领域,积极推进联合抽查,业务科室牵头负责,相关科室和单位配合。在充分考虑执法力量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具体抽查工作方案,合理确定联合部门数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本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加强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的使用。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强化分类管理,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结合,提高监管的针对性。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和监管人员;全面准确记录检查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记录表、检查结果,并由相关人员进行确认盖章签字。制定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完成转办、移送等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监管闭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提高责任意识,2022年度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中,由于个别单位工作不到位、系统填报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市局在全市年度考核中的等次。请各单位在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务必加强沟通协作,提升监管效能,切实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要认真负责,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抽查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克服制定方案不周密、现场检查走过场、结果录入不把关、系统填报不及时等问题,圆满完成年度随机抽查工作任务。
(三)加强检查督导。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将检查结果及相关资料和联络人信息在检查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局政策法规科(电子邮箱:mzjfgc2011@126.com)。届时,市局将参照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梳理汇总,适时进行实地检查,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