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政局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64号提案的答复
市民盟: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现行低保政策的情况分析及意见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最低生活保障是民政社会救助政策的基础,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十分重视。2022年,依据民政部、河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印发了《石家庄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管理办法》(石政规〔2022〕2号),对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各项制度进行了详细规范。2023年3月,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市民政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石民政函〔2023〕16号),对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工作中的有关条件再次进行了完善。
一、关于做好省、市低保政策衔接的建议
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中使用的赡养、抚养、扶养费计算方式与省定赡养、抚养、扶养费计算方式并无不同。省民政厅《河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后简称省《办法》)关于赡养、抚养、扶养费计算方式的表述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的,一般可将其收入高出部分的50%,平均到其应当赡养、抚养、扶养的每个对象计算”,我市《石家庄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管理办法》(后简称市《办法》)关于赡养、抚养、扶养费计算方式的表述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的,一般将其收入高出部分的50%,平均到其应当赡养、抚养、扶养的每个对象(包括但不仅限于低保申请人,不包括共同计算人均收入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成员)计算”。相比省《办法》,市《办法》只增加了括号部分内容,其余部分未作更改,而扩号部分也只是对于省《办法》中“其应当赡养、抚养、扶养的每个对象”这一概念的明确与解释,并未超出省《办法》规定范围。
二、关于夫妻一方是重残申请单人保的家庭要区别对待的建议
首先,因为夫妻双方收入财产的计算方式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1064条,作为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文件,因其特殊性和高位阶性,民政部门出台的部门规章内容必须遵循其要求不能修改。
其次,按照市《办法》,提案中假设的情况下,所述60周岁以上老人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更适合作为共同申请人一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方面同一份收入平均到更多人身上,计算得出的家庭人均收入会更低,更容易通过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批审核;另一方面,一旦获批,能够得到保障人也更全,全家都能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与其相挂钩的医保、教育、住建等各项救助待遇,有助于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关于加快属地申请政策执行步伐的建议
2021年6月11日,民政部出台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后简称民政部《办法》)关于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规定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
落实到省《办法》中的规定(第六条)为“具有我省户籍、我省居住,申请人或者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一)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家庭,可以凭居住证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市《办法》落实省《办法》的内容,对于此项的规定为“具有我省户籍且在我市居住,申请人或者家庭成员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一)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家庭,可以凭居住证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目前,按属地申请低保相关政策已在我市全面贯彻落实。
市《办法》出台后,2022年底、2023年初市民政局两次组织了政策培训,将以上内容进行了细致讲解,并明确对于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困难群众,无论选择在哪里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另一方都要做要配合入户调查和公示工作,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批。
四、关于夯实工作基础提高低保工作质量的建议
市《办法》出台后,市民政局于2022年10月11日组织了延伸至乡镇的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视频培训会;为确保政策培训效果,2023年初,市民政局又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2-3月份利用一个月时间,派专人逐县宣讲,面对面组织培训,有效提高了全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目前全省均使用省民政厅统一研发的社会救助系统,今年6月份,省厅新研发的社会救助系统将全面上线投用。据了解,新系统已实现社会救助数据信息在省级各部门信息联动和共享。
五、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家庭的救助建议
市《办法》中第14、20、21、22、25条,分别通过规定符合相关条款条件的人员可以单独申请低保、可以不计算供养费、相关收入可以不计入家庭收入、刚性支出予以扣减、生活必须财产予以豁免的方式,将困难群众中有特殊困难的家庭的各种情形进行了规定,并给出了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过程中给予倾斜的具体方式。2023年3月,市民政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又进一步对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的供养义务人可以不计算供养费的情形进行了放宽。在民政社会救助政策框架内,体现了对于有特殊困难群体的倾斜照顾。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确保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石家庄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