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政局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55号建议的答复
石民建议字〔2023〕第14号
吴永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社会捐赠捐助流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慈善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开展慈善捐赠活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阳光慈善”,保证慈善捐赠依法依规开展。各级民政部门通过慈善官方网站“慈善中国”对所有慈善组织进行了备案,社会公众可通过网站查询慈善组织的基本信息,选择自己认可的慈善组织进行捐赠。所有公开募捐项目均依法申请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在“慈善中国”系统按要求进行公开公示。各慈善组织按要求完善捐赠信息,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和现场公示等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慈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指导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指导全市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依法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经省财政、税务和民政部门联合批准后,该组织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可开具捐赠票据,税务部门依法对捐赠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全市有5家慈善组织取得该资格。
(三)大力发展慈善组织。慈善组织是现代慈善事业的重要主体,市民政局充分认识到我市慈善组织情况与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后,我局高度重视慈善组织发展情况,大力发展各类慈善组织,目前全市慈善组织已达18家,而且现在每年都在逐渐增加。
(四)持续开展品牌慈善活动。2022年打造了“小社九助”、“8.18帮一帮”、“圆梦助学”等多个品牌公益慈善项目,开展了助学、助困等50余项有影响力的慈善品牌活动,2022年全市慈善组织累计接受发放捐赠款物总价值800余万元,累计惠及困难群体约3万人次。今年,“小社九助”公益活动持续开展,各类助学、助残、助老等公益性活动已开展30余项。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提案建议,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为更好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全市慈善组织体系建设。争取今年每个区县都能成立慈善组织,实现慈善组织“全覆盖”,进而逐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型,全市爱心民众、爱心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慈善组织服务平台。
二是加强宣传弘扬慈善文化。充分发挥现代互联网社交媒体的力量,采取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慈善宣传力度,扩大慈善影响力,营造人人慈善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人了解、支持并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
三是加大对慈善组织的帮扶力度。指导帮助各慈善组织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建设,着重发掘自身特色,逐步形成各自品牌特色,提升慈善组织的社会认知度,促进慈善组织发展。
石家庄市民政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