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政局
 
石家庄市民政局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19    来源:石家庄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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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民建议字〔2023〕第19号
 
李进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石家庄市居民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制度建设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大力推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坚持规划当先,加强顶层设计,对养老工作超前谋划统筹安排。去年11月,市政府印发《石家庄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对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出新要求。今年年初,我市接续出台《惬意石家庄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从养老项目建设、普惠养老、基本养老、养老产业等各方面对建设高质量的乐享颐养的惬意石家庄提出了五年建设目标和落实方案。二是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继出台《关于市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石家庄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2021年度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石家庄市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石家庄市调整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对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运营补贴、保险补贴等将给予明确的资金支持,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老年助餐等工作,丰富和完善了我市养老服务体系。
二、针对基本养老和普惠养老协调发展的建议
我市养老服务能力逐渐迈入高质量发展新篇章。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强化政策补贴引导、开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打造医养康养中心等工作,在基本养老、普惠养老等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在基本养老服务方面:全市已完成适老化改造5986户以上,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2%,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功能;全市22个县(市、区)全部建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二是在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方面:已完成35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运营,常态化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实现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信息化和视频监控“四个”全覆盖,实现了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助餐功能全覆盖,大力推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完成9个涉农县(市、区)农村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农村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逐渐提升。
三、针对保障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
今年,在2021年实现全市829个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全覆盖的基础上,又将新增的99个村改居社区,全部建立了社区日间照料站点,全市站点数增加到928个,实现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信息化和视频监控“四个”全覆盖,让5657个居住小区、72万老年人享受到了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家门口的便利服务。
四、针对规范引导机构养老的建议
一是2018年,市政府印发了《石家庄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措施》,提出了养老领域一系列具体的放管服举措,2018年底,国家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了备案制度,大幅度简化和优化了养老机构设立流程和手续,更进一步放开了养老服务市场。二是为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资金支持力度,2022年1月,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市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奖励补贴政策,加大对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机构的支持力度。三是加快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2月初,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的通知》,明确了护理型床位的界定、年度目标任务、阶段划分及要求等。截至目前,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比60.2%,其中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67.58%,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五、针对探索医养康养服务模式的建议
近年来,市民政部门和卫健部门相互配合,指导督促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以实现养老资源与医疗资源的有效结合。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养老院,享受民政部门规定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二是指导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院进行合作,签订服务协议,开通转诊“绿色通道”,实现养老与就医无缝对接。三是鼓励医疗机构的执业人员到养老机构就职,在薪资待遇、评级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四是建立合作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日常巡诊检查制度,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
 
石家庄市民政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