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政局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答复
石民建议字〔2023〕第22号
周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石家庄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提出的养老服务体系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针对提出“养老机构床位总体不足”问题
目前,我市现有人口1156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92万人;现有养老机构265家,正常运营的有247家,合计共有床位36391张;实际入住老年人15151人,入住率44%
(“十三五”初期,曾普遍在学术界流行的9064养老格局,到“十三五”末期发展为9073,到“十四五”期间学界和民政部门已不再将床位建设数量作为地区养老供给水平的指标),近年来,通过“旧城改造十大工程”、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等措施加大机构床位建设,整体来说我市的养老床位供给能够满足市民基本养老需求。
(二)针对提出“养老机构结构性矛盾突出”问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注重解决养老机构发展的结构性矛盾。一是着眼大众养老服务,优化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已完成35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运营,常态化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实现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信息化和视频监控“四个”全覆盖,实现了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助餐功能全覆盖,大力推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完成9个涉农县(市、区)农村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农村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逐渐提升。二是聚焦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加快基本养老服务建设。全市已完成适老化改造5986户以上,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2%,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功能;全市22个县(市、区)全部建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 三是引导国企和社会资本投资兴建了一批高端养老机构。长安区乐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桥西区顺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和鹿泉区舒心养护服务有限公司已经投入运营,市第一养老院、裕华区天利合和鹿泉区爱心海悦等高端养老项目正在建设中。
(三)针对提出“护理人员短缺”问题
我局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完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支持。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素质的意见》,围绕“拓宽供给渠道、建立培训机制、健全激励机制、创新褒奖机制、完善监管机制”等五个方面,对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提出了13条具体意见,强力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二是优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今年,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已列入我市20项民生工程,年度新增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540人以上,市民政局将围绕该项目打造一支业务精、技能强,尊老敬老、爱岗敬业的高素质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三是加大与石家庄学院、中依(河北)医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政校企三方合作,引导普通高校设置养老服务专业或增设相关课程内容,拓宽优质养老服务人才供给来源。
(四)针对提出的“运营成本高”问题
关于水电费优惠政策落实的问题,该项不在民政部门的职责范围内,为最大力度减轻养老服务机构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部门正在加大立法步伐,争取通过法制手段推进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五)针对提出“建设补贴发放滞后”问题
根据《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养老机构申请建设补贴,应当通过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并将信息录入“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根据《河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要求,养老机构运营满一年方可申请参加等级评定。2022年,经研究基于我市现实情况并报请上级同意,取消一次性建设补贴,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和新模式。
(六)针对提出“评估机制不规范”问题
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先后出台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预防老年人跌倒基本规范》《养老机构膳食服务基本规范》《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等一系列规范,逐步完善养老服务行业标准。目前,市级民政部门开展的评估主要有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抽检以及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抽检,评估内容分别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评估工作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未向养老机构收取任何费用。
二、针对提出的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答复
(一)打造一批精品养老产业
目前,我市谋划打造一批高质量医养康养设施项目。为落实康养发展战略,2020年省市发改部门分别编制了《康养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9月,我市印发了《石家庄市康养中心规划发展工作方案》,确定以长安区沿滹沱河一线和鹿泉区沿山前一线为主要发展带,依托山林水草等优势生态资源,重点布局一批康养和医养型养老服务项目,形成省会东北和西南两大康养片区,集聚发展一批康养产业,目前正在有序推进重点项目落实。
(二)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落地
目前,医疗保障部门正在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我部门继续配合做好长期护理与本部门的政策衔接和管理,推动建立健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三)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2023年,继续稳步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满足其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需求。2022,适老化改造列入我市“20项民生工程”,对4614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人员中的高龄(80周岁)、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2023年我市拟新增5285户改造任务。不断改善居家生活照料条件,提升居家养老生活品质。
(四)推进智慧健康养老的发展
探索开展智慧居家养老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石家庄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市按“专业机构支撑+适老化改造+信息化改造”模式创新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设,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住所安装必要的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子信息服务设备,如防走失、紧急呼叫等智能穿戴、智能感应、远程监控、信息传输等设备。
(五)解决机构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本答复首页在对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时,已对该建议部分内容进行回复解释,具体详见“一针对提出的养老服务体系存在问题的分析”内容。
石家庄市民政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