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政局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05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8    来源:石家庄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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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民建议字〔2024〕第33号
李立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市民政系统致力于持续推动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力度。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来源
按照《关于市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石民政〔2022〕3号),市、县两级全面建设养老服务体系资金保障制度,各级留用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市级福彩公益金安排的资金和其他来源的资金。
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效能
近年来,为积极应对我市农村老龄化程度高问题,财政部门与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大力支持农村幸福互助院建设。为支持农村开展互助养老服务,省级财政对由乡镇或村委会组织新建、利用集体房产改建或租赁开办的,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有休息室、活动室、餐厅和室外活动场所,管理运转满1年的农村幸福互助院,新建的给予20万元、改建或租赁1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二是支持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综合型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模在750平方米以上),建成经属地县级民政部门评估验收,签订相关监管协议并运营满一年后,市级财政按照不超过其符合相关设施建设标准内项目总投资50%且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取得优秀、良好、合格评估等级的,街道(乡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每年分别给予15 万元、12万元、9万元运营补贴,社区日间照料站点每个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运营补贴。三是支持老年助餐设施建设。老年餐厅、老年助餐点,建成经评估验收并签订相关监管协议后,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该设施投资总额50%的一次性建设奖补。具备200客每餐供餐能力且达到50客集中堂食设置要求的老年餐厅,最高补贴5万元;具备50客每餐供餐能力且达到10客集中堂食设置要求的老年助餐点,最高补贴2万元。四是支持建立综合责任险补贴。对养老服务中心投保场地意外险的,市级财政补助保险费的80%,有效提高了机构的抗风险能力。五是每年安排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金、计划生育专项补助及“医养扶”经费、医疗救助资金等,凡符合条件老年人均可享受补贴,为农村老年人养老提供多重保障。
三、持续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按照《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民〔2019〕107号),“建立本省户籍、低保对象中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60周岁(含)以上79周岁(含)以下重度、中度失能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制度,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发放养老服务、护理补贴。”指导具备条件的县(市、区)以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的方式实现,不断扩大享受居家上门服务人群。
下一步,我局将与市财政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促进农村养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不断增强农村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足感。     
                                  
石家庄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