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075号建议的答复
第五次会议第075号建议的答复
石民建议字〔2024〕第37号
张彦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现状分析及如何解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农村养老问题,主动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持续改造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大力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努力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所面临的现实困难和问题。
一是积极构建农村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2023年,我局印发《高质量开展农村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向全市16个涉农县(市、区)下达了建设任务。截至2023年底,实现了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共建设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6个,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或邻里互助组织3242个,能够有效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
二是大力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2023年11月,我局转发了省厅印发的《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指南(2023年版)》,对我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进行了部署。经过全市走访摸排,对4691名老人进行了生活能力评估,经评估为完全失能人员512人,目前符合条件的低保老年人已有69人入住养老机构,县级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入住老年人发放补贴。
三是持续加强农村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2023年4月,我局联合十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在全市重点是农村地区开展“六类”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探访关爱服务工作。经过全面摸底排查,共摸排出独居、留守、空巢、失能、重残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19242人,建立了详细的台账,每月组织志愿者、学生、社会工作者和社区人员,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视频等方式开展探访服务,及时了解特殊困难老年人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帮助他们协调解决。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重点关注农村养老问题,通过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提高农村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加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等措施,不断提升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水平,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维护老年人尊严和权利。
石家庄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