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政局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06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8    来源:石家庄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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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民建议字〔2024〕第25号
武英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我市致力于“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也取得了一定成绩。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2023年,我市新建区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个,全市区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达190个,乡镇(街道)覆盖率为72.8%,并且实现了全市60个街道的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新建62个社区日间照料站点,全市站点达990个,除拆迁的24个社区外,社区日间照料站点覆盖率为100%。完成了对5315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新建的1000张家庭养老床位已开始正式运营。
发挥财政资金支持效能
近年来,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财政部门与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大力支持农村幸福互助院建设。为支持农村开展互助养老服务,省级财政对由乡镇或村委会组织新建、利用集体房产改建或租赁开办的,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有休息室、活动室、餐厅和室外活动场所,管理运转满1年的农村幸福互助院,新建的给予20万元、改建或租赁1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二是支持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综合型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模在750 平方米以上),建成经属地县级民政部门评估验收,签订相关监管协议并运营满一年后,市级财政按照不超过其符合相关设施建设标准内项目总投资50%且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取得优秀、良好、合格评估等级的,街道(乡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每年分别给予15 万元、12万元、9万元运营补贴,社区日间照料站点每个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运营补贴。三是支持老年助餐设施建设。老年餐厅、老年助餐点,建成经评估验收并签订相关监管协议后,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该设施投资总额50%的一次性建设奖补。具备200客每餐供餐能力且达到50客集中堂食设置要求的老年餐厅,最高补贴5万元;具备50客每餐供餐能力且达到10客集中堂食设置要求的老年助餐点,最高补贴2万元。四是支持建立综合责任险补贴。对养老服务中心投保场地意外险的,市级财政补助保险费的80%,有效提高了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推进社区居家医养融合
立足实际,以打造标准化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为抓手,不断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切实满足辖区内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一是印发了《关于启动社区(乡镇)医养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关于开展标准化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创建活动通知》等文件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目前,我市创建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26家,覆盖所有县(市、区),确立了5家打造标准化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二是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陈旧的问题,积极开展老化改造,重点对改造无障碍卫生间、走廊加装扶手、地板防滑处理、规范醒目标识等进行适老化改造。利用闲置楼层开展医养服务,在提升改造中划分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区域,分别设置了接待区、评估区、心理疏导区、文娱区、休息区、就餐区等场地,配备了电视、棋牌、图书、器乐等文化娱乐设施,营造温馨、舒适的为老服务环境。三是项目点在创建标准化过程中基本公卫服务质量不降低,始终把基本公卫作为保障老年健康的基础工作来抓,确保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健康评估、用药指导等基本公卫项目落实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财政和卫健部门的配合,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足感。
                              石家庄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