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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民政局关于实行结婚登记全市通办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6-24  查看次数: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探索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决策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关要求,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1年6月30日起,石家庄市实行结婚登记全市通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石家庄市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可按规定受理石家庄市户籍居民跨区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业务。
军人婚姻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婚姻登记业务仍由桥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统一办理。
二、办理方式
婚姻当事人跨区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实行预约制。石家庄市户籍居民可通过“冀时办”APP、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方式申请跨区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特此通告。
 
 
石家庄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