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伍 欣) 日前,河北省民政厅等21部门联合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监测摸排建立台账和完善公共服务措施两方面明确11项具体任务,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在监测摸排建立台账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流动儿童监测摸排和信息录入,建立流动儿童动态监测机制。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加强流动儿童数据信息比对共享,推进流动儿童数据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在完善公共服务措施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优化落实教育保障政策,推进流动儿童就近在普惠性幼儿园入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高考政策。完善卫生医疗保障措施,保障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等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流动儿童生活救助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儿童福利+”融合式发展。加强监护支持和干预,积极对流动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做好流动儿童心理健康测查,建立心理健康档案。深入开展“清朗·燕赵净网”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性、公益性课外兴趣培训课程和流动儿童文化服务活动。强化法治安全教育服务,有效维护流动儿童合法权益。开展城市融入服务,促进流动儿童融入城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