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0日是农历“七夕”节,恰逢非法定工作日。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满足广大群众结婚登记需求,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七夕节”(8月10日)正常上班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办理机关
目前石家庄市婚姻登记已实现“跨省通办”。双方均非河北省户籍的当事人,可以凭一方持有的石家庄市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河北省内的,无须提供居住证,可以在市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可以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或者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在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桥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承接我市居民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结婚登记业务。
二、办理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需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含户口首页)、3张2寸双人近期免冠合影照片。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石家庄市婚姻登记处地址和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