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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社会工作部、各市属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市属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6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社会组织评估,是指由社会组织自愿申请,民政部门组织有关机构和人员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的工作。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申请参加评估:
1.取得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
2.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
3.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满不足1年;
4.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4年内申请重新评估。
(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按照规定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
2.本年度或者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3.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其他评估要求
1.参评社会组织不重视党建工作,未建立党组织或党组织长期不开展活动、不发挥作用的,不得评为3A(含)以上等级。
2.市民政部门负责市本级和所辖县(区、市)4A级(含)以下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本级登记的3A(含)级及以下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初审评为5A的市、县(市、区)级社会组织,由市级民政局统一推荐至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等级认定。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实行分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主要反映社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施规范化管理,参与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情况。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可结合自身类型和业务情况选择评估指标进行申报。其中,每类评估指标中的“服务国家战略相关工作情况”,主要是指参评社会组织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参与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亮点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开展自评(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附件2-6),逐项进行自评打分,撰写《自评报告》(附带相关佐证材料和事实依据)。完成自评后,将《石家庄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附件1,业务主管单位盖章并明确出具初评等级意见,脱钩和直登的社会组织自行出具初评等级意见)、《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党的工作领导机构(行业管理部门)评价调查表》(附件7,脱钩和直登的提供此项,党的工作领导机构或行业管理部门出具,二选一)和《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附件8,脱钩和直登的不提供此项)一并装订成册。
(二)报送材料(2026年5月底前)。业务主管单位对参评社会组织提出初评意见,并将初评意见和参评社会组织的《自评报告》报同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各县(市、区)将社会组织评估情况及初评为4A级(含)以上社会组织报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
同步提交社会组织基本情况介绍(3000字以内,必须包含亮点工作,如社会组织在服务中心大局、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参与乡村振兴、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初审推荐(2026年6月底前)。对拟评为4A、5A级的社会组织和市属3A级社会组织,聘请会计和评估专业人员进行评估材料审查,组织召开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会议,研究审定3A、4A级社会组织,向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报送参加全省5A级社会组织评估名单及材料。
(四)终审评定(2026年10月30日前)。对拟评为4A 、3A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附件2-6)。组织召开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第二次成员会议,对参评社会组织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终审表决。
(四)公示名单(2026年11月底前)。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拟评为3A、4A级的社会组织进行官网公示。
(五)公布结果(2026年12月底前)。市民政局公布2026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向获评为3A、4A级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符合条件社会组织要积极参加评估工作,通过评估提升社会组织自身规范化管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展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按时提交资料。参加评估的市属社会组织在5月完成自评工作。各县(市、区)民政局及时开展本地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5月底前上报本地开展评估的基本情况,并对拟定4A(含)级以上的社会组织资料报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各社会组织要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圆满完成。
联系人:曹建国     联系电话:0311-86687376
报送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216号市政府1号楼520室
附件:
石家庄市民政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