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家庄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改进思路、健全机制、优化流程,创新实施“1236”信访工作法,实现信访登记总量、申诉求决访量、转送交办数量“三量齐降”;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规范化办理率“三率齐升”。
用好“一个平台”,探索数字化赋能信访办理。最大限度发挥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以下称“信息系统”)协同功能,推动“登记—研判—办理”一站式管理。一是抓登记,构建全量数据库。严格落实“有访必登、应录尽录”要求,市县两级配备专职信访信息管理人员,对不同层级渠道来信来访信息进行及时登记、统一归集、交叉核验,确保数据动态更新、全面精准。二是抓研判,精准识别隐患点。建立信访形势月度分析制度,利用信息系统数据精准识别高频诉求领域,“点对点”提醒,有针对性提出改进建议。三是抓办理,建立协同工作网。以市局办公室为中心,协调市局相关科室和23个县(市、区)民政部门,构建“1+N+23”信访协同处置网络,对信访事项全面实行业务科室和属地民政“双交办”,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承办效率。
实行“双重把关”,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针对基层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个别信访事项因政策掌握不到位、答复解释不完整等未能有效解决问题,创新对关键流程、关键内容实行信访事项办理“双重把关”,确保程序规范、政策落实。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的同时,制发提示函,明确信访事项的办理要求,“一案一策”全程跟踪指导,确保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在县级民政部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主动发挥自身政策指导作用,对调查核实、政策运用、处理意见等关键内容,明确由市局业务科室先行审核把关,再按程序由县级民政部门回复信访人,确保答复口径统一、政策适用规范。
设置“三次预警”,精准发力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同一事项重复上访超过3次的,第一时间启动信访事项预警机制,纳入重点信访事项管理,选派专人开展实地核查、现场督办。市局办公室、相关科室组成联合核查组,入户与信访人“面对面”了解情况,会同县乡两级民政工作人员现场听取诉求、答疑解惑,并召开市县乡村四级座谈会,研究解决举措。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对诉求相对合理但有政策限制的,由县级民政部门牵头,多部门“一事一议”协调推进解决;对存在实际生活困难的,最大程度利用现有政策进行帮扶救助。
强化“六项措施”,多措并举推进质效再提升。聚焦信访量集中的社会救助领域,深入调查研究,精准解剖麻雀,有针对性出台六项具体措施。一是明确“接访两不准”。不准不问明情况直接向下向外推办;不准未经核查直接否认信访人的诉求,避免工作简单粗暴,导致矛盾激化。二是发放“救助联系卡”。向困难群众逐户发放专门制作的电话联系卡,公开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联系方式,畅通群众反馈问题渠道。三是设置“政策明白人”。用好群防群治力量,每个乡镇至少培养1至2名人缘好、善于做思想工作的“政策明白人”,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通俗易懂、清楚明白的政策解释。四是畅通“救助热线电话”。提升县乡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便民响应能力,及时解答政策咨询,受理求助申请,处置投诉举报。五是实行“一事一案”。针对特殊、复杂、敏感社会救助问题,开通“绿色通道”,坚持“一事一议”,由县级民政部门集体决策、特事特办。六是纳入“综合评估榜”。将社会救助信访工作纳入社会救助年度综合评估事项,作为评价县(市、区)工作的重要指标。
下一步,石家庄市民政局将持续深化“1236”信访工作法,在研判预警、多元化解、源头治理等方面加大探索创新力度,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民政实践样板,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